宿醉过后,头总是痛的,江初翻了个身,将脑袋埋进枕下,想借此缓和下头疼。这当然是痴心妄想,她伸手将枕头拉了下来,睁开双眼,即使只是迷瞪地一瞧,也自然而然地发现了这不是她的枕头,她的床。

    江初坐起身来,床上还躺着个人,嘤咛着裹被子打滚,幸好那声音也熟得很,方才不至于让江初早起杀人。

    她道:“昨天怎么没跟人出去?”

    花筝欠着懒腰道:“可拉倒吧,我都快要回去了,哪有时间谈情说爱。”

    也是,现在有闲情逸致想这些的,也只有她而已。江初下床,除了外套,她身上的衣裳都在,她摸到桌柜前,拉开抽屉,从里面取出茶包,烧壶热水,泡了两杯并不浓的茶水。

    扔在床头柜的光脑进了好几条消息,她边喝边查看,发现都是来自于秦妄,这家伙就跟定时闹钟一样,一到八点就朝气蓬勃地跟她道早安。

    江初瞥了眼“早安”之后跟着的五个感叹号,她从前是很讨厌滥用感叹号的人,即使那让句子读起来会很铿锵有力,但作为读者的江初只会觉得乏累。

    唯独秦妄是个例外,或许他和江初过往所认识的人都不一样,也或许是江初大脑过于发达特别善于联想,总之看到那串感叹号,江初总能想起秦妄冲她跑过来的模样。

    活泼,青春,朝气,像个小太阳。

    江初一顿,接着往下看。

    秦妄:姐姐起床了吗?楼下有准备丰盛的早餐,可以下来吃早餐哦!

    秦妄:【图片】

    秦妄:或者姐姐想出去吃?我可以推荐好吃的店铺,给力.jpg

    花筝捧着茶杯喝滚烫的茶:“是昨晚那个人?”

    两人都是属于喝酒不会断片的人,即使宿醉后脑子迷糊,但总还会对发生过的事留下点印象。尤其是花筝,在陛下为江初选夫婿之际,江初还与一个陌生男子拉拉扯扯,她更要牢牢记住挑准时机关心。

    昨天被服务员搀扶着上楼时,花筝便一直努力瞪大眼睛观察着秦妄,企图短短几分钟的路程就将他研究个透底。

    即使昨夜已经如此努力了,但一夜过后,可怜的花筝也只对秦妄剩下了两个印象:“长是长得很不错了,但他好像比上将小?小几岁啊?”

    江初抿了口茶,顿生感慨,即使平时总调侃自己老了,但这也只是对于心态上的调侃,一个纵横沙场见惯生死的人,当然不会再有什么不谙世事的天真。因此,江初对于这种自我调侃,满足大于自卑。

    但是眼下花筝显然说的是皮相,昨夜她喝得烂醉都能看出来秦妄比江初小,江初不经暗自嘀咕,她当真是老了吗?

    江初想了想,道:“大概就是,我上小学,他刚出生这种程度吧。”

    花筝瞪大了眼:“哇哦。”

    她“啧啧”了声:“所以当上将你念大二时,未来的小男朋友才刚刚小升初,老牛吃嫩草,一枝梨花压海棠,不愧是上校,牛逼!”她竖了个大拇指,由衷赞叹。

    江初瞪她:“所以现在我没法罚你体能,你就越来越放肆了?纠正你一点,他不是我男朋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