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泉走得脸庞汗晶晶的,在月光下像粘了一层钻。

    他天生无辜的五官在这样晶亮的渲染下,仿佛加了一层妆,竟有点魅惑了。

    林清泉把手搭上目目平直的肩,指尖像弹钢琴一样,从左肩挪到锁骨,又从锁骨挪到右肩。

    不轻不重的按压,让他感受到目目坚硬的骨骼和逐渐紧绷的肌肉。

    “讲道理,你的这副身体,是从我的血液里生根、长出来的吧。”林清泉道,“我是你的宿主,一直以来都在供你吃喝,为此我长期贫血,身体虚得要命,练个蹲起都能眼前发黑。末了我还要被你吃,我未免也太惨了吧。”

    他轻抬眼睛,睫羽的阴影盖住了一部分眼神,使他的态度有些晦暗不明,“你就非得吃我不可吗?那你可太馋了。”

    目目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。

    它也只能摇头了。

    魔胎悲哀地不会说话。点头和摇头,是唯一表达态度的方法。

    “哎?”西瓜哈哈大笑起来:“我说清泉……你做什么梦呢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魔胎觉醒不吃宿主的。魔胎在觉醒之时,犹如猴子拔毛、脱胎换骨。过程中它们非常痛苦,宛如身处无间地狱,必须要通过吃宿主才能缓解。况且吃宿主是必经的过程,是成魔的起始点。不吃宿主的魔胎,是不可能存在的哦。”

    林清泉沉下脸,“这么好的气氛,你哪怕吐点象牙骗骗我呢。”

    西瓜立马噤声,脸上挂起恰到好处的笑容。

    目目忽然打晃一下,身子骨软绵绵的。它离体已经太久,不得不回去了。

    如果时间过长地缺失宿主的血液,魔胎会脱水,最后干涸而死。

    它不得不变回了眼睛。

    小臂里的眼球恢复到了十三个。

    眼球周边的血液流速加快,其他部位的血液在往小臂供应,就好像十三条吸血虫在争相吸血。

    看着这些拼命汲取血液的眼球,林清泉因快速失血而感到冷。

    他叹了叹:“算了。我做什么梦呢。”

    三天后,第三轮考核正式开始。

    这一轮,考生们要组队捕获魔的心脏。考核目的是测试考生们获取天药的能力。

    这年头,连当医生都得有点拳脚功夫了。